曾健超認人要求疑犯睜開眼 總督察指不能強逼

社會

發布時間: 2016/10/20 12:33

最後更新: 2016/10/20 18: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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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名警員涉於前年佔領期間在金鐘龍匯道暗角毆打公民黨前成員曾健超案今續審。控方今於庭上播放曾健超認人手續片段,由於其中一名被告不願意參與正式認人手續,故被安排參與不須他同意的面對面認人,並以「疑犯一」為代號,期間他一度閉著眼睛。事主曾健超則要求對方睜開眼睛,主持認人手續的總督察謝旦生則表示,由於疑犯並非自願參與認人,故警方亦不可以逼他。

片段顯示曾健超其後成功認出該「疑犯一」為掌摑他的警員,即第五被告陳少丹,並指「是啦,是他,我認到是他,他是在中環警署7號會議室打我的警察」。